《井下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措施》讲解了在煤矿井下进行电气焊及喷灯焊接时必须遵守的严格安全规定。该文档指出井下严禁使用电气焊及喷灯焊接,除非有特殊需要且严格执行相应规定。各队必须在现场检查监督,并确保作业地点通风良好。焊接地点前后10米范围内的支护应采用不燃性材料,并配备供水管路用于洒水灭尘,工作地点至少要有两个灭火器。为防止火星引发火灾,四周需用不燃性材料阻挡火星。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且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支护背后无瓦斯积存,由瓦检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开始作业。焊接结束后,再次洒水灭尘并清理杂物,专人检查一小时确保无异常。此外,在未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内禁止此类作业。最后,焊接完成后,安全措施和申请报告需返回通风安全科存档。
《井下使用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的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行业的井下作业人员,尤其是涉及电气焊和喷灯焊接的操作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该文件旨在指导这些人员如何在井下环境中安全地执行焊接任务,避免因不当操作引发火灾或爆炸等安全事故。同时,它也适用于负责井下安全管理的部门,如通风安全科,以确保所有安全措施得到严格执行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