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时停送电导致触电伤人事故》讲解了某矿机电队郭某、王某在西区排水巷更换2.2kW潜水泵过程中,因事前约定时间进行停送电而引发的触电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在该矿西区排水巷,位于12采区上部,巷道中部低洼处安装有两台2.2kW潜水泵,并由西区上部平台变电所供电。事故当天,配电房值班电工擅自甩掉漏电继电器供电运行,机电队职工郭某、王某与值班电工约定了送电时间。然而,在更换工作尚未结束正在接线时,由于约定送电时间到,变电所值班电工按约定时间送电,导致正在接线的郭某当场触电死亡。直接原因是郭某、王某约时送电,现场接线未完成即送电;间接原因包括矿井电气检修制度执行不到位,未严格遵守停送电管理制度,以及矿供电管理不力,配电工关闭漏电保护装置,各级管理人员对关闭漏电保护装置现象制止不力。防范措施包括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严禁约时送电,加强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管理,杜绝甩保护现象,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规范职工行为,提高自主保安意识。
《约时停送电导致触电伤人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下电气设备检修和维护的工作人员。该文档为煤矿企业的电气检修人员、配电房值班电工、安全管理人员等提供了重要警示和指导。通过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和防范措施,旨在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在进行电气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此外,对于其他可能存在类似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及从事地下作业的企业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