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江镇某煤矿“2.19”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2008年2月19日发生在金江镇某煤矿的一起严重瓦斯爆炸事故。该事故发生在上午9点多,工人胡汉法开启井口设备后,安排五名工人下井作业。周柏林、李乐忠和胡汉桥前往二水平+230煤掘工作面准备出煤。在行走过程中,发现巷道中有一块从顶板冒落下来的矸石挡住了路,李乐忠用铁锤砸矸石时引发火花,导致瓦斯爆炸。事故发生时约11点,造成两人受伤,其中一名工人不幸遇难。随后,伤者被迅速送往医院治疗。报告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工作面长期停风,未及时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后瓦斯浓度仍处于易爆范围内,作业人员用铁锤砸矸石溅出的火花引燃了瓦斯。间接原因包括矿主无证开采煤炭资源,无视国家法律,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非法生产,以及监督管理不到位。
《金江镇某煤矿“2.19”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及相关行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存在瓦斯积聚风险的工作环境。对于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此报告提供了重要的警示和参考,帮助他们认识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重要性,以及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必要性。此外,它也适用于政府监管部门,提醒其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