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村煤矿2005.12.28事故》讲解了2005年12月28日发生在常村煤矿的一起严重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在八点班13时30分,段某与机电班班长李某、卡轨车司机魏某在S3车场检查卡轨车后进行试车操作。当卡轨车行驶至距转换站约50-60米处,单轨吊在此等待换装支架并告知可以运行,秦某上车坐在油箱上指挥。秦某要求加快车速,从瞭望孔发出加速命令,导致车辆速度从0.5m/s提升到2m/s,最终因视线受阻,秦某头部被挤在操作室后立板上致死。事故原因是秦某违反矿方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坐在卡轨车操作室外的油箱上指挥开快车。为防止类似事故,《常村煤矿2005.12.28事故》描述了综合防护措施,包括加强对运输特殊关键环节的重点盯防,明确责任人;物料换装期间人员要合理站位,站在安全地点指挥操作;运输大型设备时必须有安监人员现场监护和跟班队干指挥;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严格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现场执行,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
《常村煤矿2005.12.28事故》适用于煤矿及其他矿山企业,特别是从事井下运输作业的单位。该文件为这些行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强调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重要性。适用于所有参与井下运输操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工人,提醒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安全。通过对该事故的学习,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安全操作规范,提高安全意识,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