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0事故》讲解了2000年11月30日四点班在南三采区二段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严重运输事故。该事故发生于18时58分,导致2人死亡,属于责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是行车行人和违章指挥,任广林安排无证人员杨孝光操作绞车,同时未明确信号把钩工的责任。间接原因包括巷道状况不佳、安全教育不足及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淡薄。防范措施建议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及行人不行车”制度,加强特殊工种培训、巷道清理和安全教育力度。事故责任划分中,任广林与杨孝光被开除矿籍;陈恩元、周品富等多名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受到撤职、记过或警告处分,矿长尹志华则需写出书面检查。
《11.30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管理和作业人员,尤其是负责井下运输、绞车操作及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对于企业高层管理者、安全监督部门以及现场操作人员来说,此文档提供了深刻的安全警示案例,强调了遵守安全规程的重要性。通过分析该事故,相关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理解违规操作的危害,从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