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讲解了2008年2月5日7时40分在余吾热电厂储煤筒仓发生的瓦斯燃烧事故的具体经过和原因。该事故发生在当班皮带值班员巡察过程中,听到一声巨响后发现除尘器及仓内着火。值班员立即进行汇报并尝试用灭火器灭火,随后厂里组织人员使用干粉灭火手推车继续灭火,直至集团公司消防车赶到扑灭残留余火。事故原因主要归结为非防爆150W灯泡照明灯接线处未使用护线弯头,导致电源线与金属物直接接触并在长时间工作状态下发热短路,产生明火引燃下方保温棉被,残渣经卸煤口进入仓内引发瓦斯燃烧。此外,煤仓附近存在非防爆设施、易燃物以及隐蔽工程质量验收不严、仓内瓦斯积聚和监督管理不足也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
《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适用于煤炭储存和加工企业,特别是那些涉及煤仓、储煤筒仓等设备的企业。该文档有助于相关企业了解类似事故的风险点,如电气设备选型不当、易燃物管理疏忽、施工质量验收不到位等问题。通过对该案例的学习,可以提高这些企业在日常管理和维护中的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安全生产标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