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小型起重设备事故的警示》讲解了2006年9月发生在山西某钢管有限公司的一起因LDA型3T电动单梁起重机起升机构失效导致1人死亡的事故。文中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过程:操作人员在起吊钢管时,电动葫芦起升机构失去力矩,重物急速下坠,造成下方工人死亡。通过相关部门对用户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维修电工的询问,并结合现场技术勘察,发现卷筒固定钢丝绳头一端发生严重破裂且与花键轴套外周装配连接旋转移位,最终确定机械约束失效是重物突然下降的原因。文章指出,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的起重机、不具备专业知识的维修工、厂房高度不足导致的极限利用起升空间以及忽视上限位保护等多重隐患共同促成了事故的发生。文中还提到该台起重机最近一次法定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主要问题是上升限位保护失效及其他外观缺陷。此外,企业机修工无证上岗且对冲顶危害认识淡漠,加上设备外观状况恶劣,如外壳受损、钢丝绳断股等问题均加剧了事故风险。最后强调机电类特种设备特别是小型单梁起重机虽影响不如承压类大,但由于应用广泛,其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提醒使用管理人员注意电动葫芦电源相序问题及其可能导致上限位保护失效的情况,建议始终保持起升上限位保护的有效性,预留适当高度余量以确保安全。
《一起小型起重设备事故的警示》适用于各类涉及小型起重设备的企业,尤其是那些使用电动单梁起重机进行生产作业的小型民营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可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例如厂房高度不足、设备维护不当或缺乏专业维修人员等。本文件旨在帮助相关企业识别和防范类似的安全隐患,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伤亡事故。它同样适合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管理人员、维修电工以及企业负责人,有助于提高他们对小型起重设备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规范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