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原因》讲解了2005年以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频发的情况及特点。文中指出,这些事故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在广东省梅州市发生的大兴煤矿透水事故造成了严重后果。文章还统计了2005年1月至9月期间全国煤矿水害事故发生次数与死亡人数,并分析了老空透水、乡镇小煤矿和雨季对水害事故的影响。南方部分矿区地面塌陷和岩溶地貌发育在雨季时井下涌水量增大,导致水害事故增多。同时,国有大矿因设备较多,淹井后损失较大。文章深入剖析了煤矿水害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包括超层越界开采、非法生产和违规生产。其中,超层越界开采使部分乡镇煤矿盲目进入积水老空区或非法开采保护煤柱;非法生产的小煤矿无正规设计且边掘边采;而违规生产则表现在未严格执行探放水原则、过断层不采取防治水措施以及对顶板水、底板水等认识不足。
《煤矿水害事故多发的原因》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相关企业和监管机构,特别是针对存在水害风险的煤矿企业。这份材料对于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管理层、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通过了解水害事故发生的特点和原因,可以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此外,监管部门可依据此内容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煤矿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开采作业,减少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