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讲解了煤矿安全生产中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办法。为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文件指出煤矿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并明确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者需确保防治水所需资源的供给,而总工程师则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文档强调煤矿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水文地质类型不同,配备相应数量且经过培训的人员。为了强化基础工作,煤矿需要确保原始记录、台帐等资料齐全准确,并做好水情水害分析预报。水患排查与治理方面,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六项措施。完善的排水系统及隔离设施是必备条件,防水闸门须定期测试维护。针对古空、老空及采空区积水情况要进行探查管理,遵循“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制度。在审批管理上,严格遵守防隔水煤柱留设规定以及承压水威胁下的开采要求。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破坏,变更设计需报批。雨季前应对“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受降水影响的矿井要有专门防治措施。资金投入方面,每年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水害风险的煤矿。该文件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内部的防治水管理体系,还为一线操作人员明确了日常工作的规范和标准。无论是新建矿井还是已有矿井,在规划、建设、生产过程中都应参照此文件执行相应的防治水措施,以确保矿山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