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安全措施》讲解了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为杜绝水患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必须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为此特制定了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该文件描述了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的必要性,成员涵盖矿长、安全矿长、技术员等角色,明确了其职责分工。文中强调采掘经过采空区时,需提前探明区内是否有水,若有则先行放水再施工。具体操作上,要求从采掘工程平面图确定采空区位置并设计探放水方案,其中包含钻孔参数、存水量预估及透水避灾路线说明。对于放水前的准备工作,如清理水流经地点水沟、准备好排水泵及其管道,并确保正常运行作出明确规定。此外,文件指出打钻前要稳固好探水钻,在探水过程中对钻机松动现象及时加固,规范钻机操作人员的位置和操作方式。还提及钻机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严禁无风、微风以及瓦斯超限作业。放水期间每班派管理人员现场值班观察透水预兆并向调度室汇报,遇透水预兆应立即撤离受威胁人员。技术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放水过程中的资料并入档。
《煤矿探放水安全措施》适用于煤矿开采行业,特别是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相关企业与单位。它为煤矿企业在探放水工作方面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相关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长、安全矿长、技术员、瓦检员、安全员等明确各自在探放水过程中的任务和责任,确保探放水工作的有序开展,从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避免水患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