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讲解了井下爆破作业中的关键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该文件详细规定了火工品的管理流程,包括在井口50米外设置专门的火药加工房,并要求从火药库领取火药必须由放炮员负责且须两人护送。火药加工房内采用矿灯照明,强调火药加工房必须上锁保管、保持整洁卫生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对于火药的加工和剩余火药的处理也有明确规范,如使用竹签穿孔而非直接插入雷管,未用完的火药需及时退库。此外,《井下爆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描述了钻爆操作的具体步骤,要求严格依照爆破图表进行布眼、装药和连线放炮。装药联线工作由专业人员完成,非相关人员需撤离工作面。放炮前要确保设备安全距离,放炮后需通风至少15分钟以确保空气质量。对瞎炮处理有详细指引,禁止不合规的操作方法,确保处理过程的安全性。
《井下爆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适用于从事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相关企业和单位,特别是那些涉及到火工品管理和实际爆破操作的岗位。这不仅涵盖了放炮员、班长等直接参与爆破工作的人员,也包括绞车司机、信号工等与爆破作业密切相关的辅助工作人员。通过遵循这些安全技术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预防因爆破引发的各类事故,确保所有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