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运行事故处理》讲解了在值长统一指挥下,迅速处理故障的重要性。有关领导协助处理时,必须通过值长下达操作命令,以确保指令的统一性和准确性。文章强调事故处理遵循“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原则,要求事故处理人员根据事故现象,迅速确认故障性质和原因,采取措施消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应解列或停运故障设备。文件指出,单元机组的任一专业或岗位事故都会影响整个单元机组的安全,因此各岗位需互通情况,在值长和班长的指挥下密切配合处理故障。禁止无关人员停留在故障地点,并强调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及故障性质、地点和范围,及时采取正确措施,保持非故障设备连续运行。如故障原因不明或未消除,则禁止恢复故障设备运行。文件还提到确保厂用电系统及其所带负荷用户的供电,如失去厂用电,要确保保安电源安全停机并尽快恢复厂用电系统供电。同时,要求事故处理时保持镇静,分析周密,判断准确,处理果断迅速。文中规定,运行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延缓交接班,无关人员远离故障现场,协助人员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完毕后,需将事故的时间、现象、原因、运行方式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日志上,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此外,技术领导在机组发生故障时应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但指示不应与值长命令相抵触。
《火力发电厂汽轮机运行事故处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中涉及汽轮机运行的所有相关人员,包括值长、班长、运行人员以及相关技术领导等。该文件为这些人员提供了详细的事故处理流程和指导方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人身、设备和电网的影响。适用于火力发电厂内所有涉及汽轮机运行及维护的岗位,特别是那些需要直接参与事故处理和决策的工作人员。这有助于提高整体应急响应能力,保障电厂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