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讲解了公司内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管理和应急处理的一系列规定。文件明确了危险物质是指具有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的物质,其存在可能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等严重事故;单元是特定生产装置或设施组成的区域;临界量则是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关键数值;重大事故涵盖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件;重大危险源为涉及危险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生产或储存单元;生产场所包括危险物质生产和加工场地;储存区为专门用于存放危险物质的区域。该制度详细描述了安全环保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包括计算危险物质的最大储存量、组织辨识与建档、定期评估及检测监控、制定并培训应急预案、组织演练以及向监管部门报告等。工作程序方面,从危险物质的界定到锅炉作为重大危险源的特别提及,再到档案建立、报告备案、设备检测、检查制度、防护器具管理,直至应急救援演练的具体安排,都进行了详尽说明。
《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冶金、制药以及其他涉及危险物质生产、储存和使用的工业企业。尤其适合那些拥有一定规模生产装置或设施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面临较大安全风险,需要通过系统化的辨识和管理制度来预防潜在的重大事故。此制度为相关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识别和控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高风险因素,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监督和指导企业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