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容积式热水器GB18111-2000》讲解了额定热负荷小于或等于180 MJ/h(50 kW)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该标准对这类热水器进行了定义、分类,规定了基本参数、结构要求以及主要性能指标。它明确了这些设备在设计制造时应遵循的具体规范,例如安全防护措施、材料选用、尺寸限制等结构要求;还规定了诸如热效率、水温控制精度、点火成功率等关键性能指标。此外,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一致性,该标准提供了详细的试验方法,包括耐压试验、泄漏检测、燃烧稳定性测试等,以验证产品是否符合各项性能要求。同时,标准也对产品的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对于大于180 MJ/h(50 kW)而小于360 MJ/h(100 kW)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则建议参照本标准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本标准仅适用于封闭式和敞开式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并且所指燃气需符合GB/T 13611-1992《城市燃气分类》和GB13612-1992《人工煤气》的规定。
《燃气容积式热水器GB18111-2000》适用于从事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研发、生产、销售及使用的相关企业和人员。这不仅涵盖了热水器制造商,还包括安装和服务提供商,以及涉及此类设备采购和使用的各类工程公司和终端用户。该标准为这些企业及个人提供了明确的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指南,有助于确保市场上流通的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特别强调了对额定热负荷在规定范围内的封闭式和敞开式燃气容积式热水器的应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