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教练员在进行驾驶教学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规定和注意事项,涵盖教学前、教学中和教学后三个阶段。该规程强调教练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学校管理规定,确保持有与教学车辆相符的教练证并证件齐全。教学前,教练员需做好行车前的车辆维护检查,包括燃润料加注情况、灯光、喇叭、灭火器等主要机件工况良好有效,同时对学员进行安全教育讲解,并保持车容整洁。教学中,要求教练员保持旺盛精力,避免疲劳教学,控制情绪,集中注意力,不搭载无关人员,严格按照先讲解、示范、指导练习再讲评的教学程序进行教学。场地教学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道路教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特殊天气教学时认真检查车况选择好路线,在确保安全前提下进行教学,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停止教学。教学后,教练员应针对教学科目对学员掌握情况进行讲评布置预习,检查加注车辆水燃润料,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停车后挂进低速档或倒档拉手刹关门窗锁车门。规程还指出教练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障教学安全,提高教学质量。
《教练员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驾校的教练员群体,无论是在城市还是乡村地区从事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教练员都应遵循此规程。这些教练员负责教授不同年龄段和背景的学员学习驾驶技能,规程为他们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操作指引,以确保教学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保护教练员和学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此外,对于相关管理部门而言,此规程也为其提供了监督和管理教练员教学行为的标准依据,有助于推动整个驾驶员培训行业的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