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轮式装载机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安全规范,包括启动前、运行中以及停机后的详细要求。该规程指出,在发动之前需要对机械的各项部件进行检查并确保其符合规定;发动机起动后需预热至水温达到50度,各仪表显示正常才能行驶。下坡时发动机不能熄火滑行,并尽量避免负载状态下坡。行走采用二轮驱动模式,而铲装物料时则切换为四轮驱动。当发动机水温和变扭器温度超出允许范围时,应及时停机冷却。若发生故障需要其他车辆牵引,则必须拆卸传动轴和转向油缸连接。铲斗装运物料时应离地400到500毫米,但不应提到最高位置装运,且行驶时铲斗不可载人。调整或注油时铲斗臂下方严禁站人。遇到刹车失灵的情况,应立即放下铲斗,将前后操纵杆移向相反方向并拉紧手刹。调整行驶过程中禁止急速转向,保持铲斗离地30到500毫米。最后,在停机时要先切断动力再制动,待机器完全停稳后放下铲斗,将所有手柄置于空档位,怠速运转5分钟后关闭发动机。
《轮式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轮式装载机的操作人员,特别是那些从事建筑施工、矿山开采、道路建设以及其他涉及轮式装载机作业的行业领域。无论是新手还是有经验的操作员,都应当遵循这些规程以确保自身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同时,对于负责设备维护和管理的技术人员来说,了解并监督执行这些规程也是至关重要的,以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延长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