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行车从验收、司机培训到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各项安全规范。行车必须经过专业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发证后方可使用,确保设备本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行车司机需要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才能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在每次操作前,司机应对行车的各种安全装置、传动部分、起重动力部分以及操作控制部分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汇报相关部门维修,禁止带病工作。司机还必须严格遵守起重“十不吊”制度,并与指挥工保持密切联系和配合。起步时应发出信号,避免吊运重物过程中对人员造成危险,在井口吊运时同样要提前示警。等待状态下的吊物也必须停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此外,司机还需定期会同指挥挂钩工检查吊具、索具等,及时处理隐患。大风天气下,必须采取防风措施如使用夹轨器。作业结束后,认真完成交接班工作,建立行车运行记录簿并切断电源。
《行车运行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各类涉及行车操作的企业或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港口、码头、建筑工地、大型工厂等场所。这些地方通常会使用行车进行物料搬运、装卸等工作,确保行车操作人员能够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此规程不仅为行车司机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也为相关管理人员提供了监督依据,以保证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