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讲解了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 49.5MW 工程各参建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责和要求。该制度明确了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整个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负总责,并对各参建单位进行领导和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和控制。施工单位需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参建各单位在开工前须与国电朔州海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目标和双方责任,并缴纳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还详细规定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施工机械交叉作业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材料堆放、消防安全、施工用电管理、夜间施工照明等方面的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适用于国电朔州海丰虎头山风电场一期 49.5MW 工程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该制度旨在规范各参建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环保目标的实现。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和具体要求,该制度为参建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高工程的整体管理水平和施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