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式机械驾驶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轮胎式机械在不同状况下的安全行驶要求。该规程明确了禁止机械在存在明显故障时行驶,包括轮胎破损或充气不足、制动失效、转向沉重不灵和变速传动跳档等情况。恶劣天气条件下能见度受限或者道路纵坡较大时应暂停行驶。文件强调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驾驶执照并遵守交通规则,在起步前要注意周围环境确保安全再起步,并且要按照正确的换挡方式操作以避免齿轮冲击。对于液压或液力传动的机械,规定在变换方向时变速杆应在空挡位置稍作停留。针对不同的行驶场景,如工地内行驶、雨天行驶、转弯、倒车及上下坡等,均设定了严格的速度限制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例如,在工地范围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二十公里每小时,雨天路滑行驶速度不得超过十公里每小时,上下坡时要选择适当档位并且禁止在过程中换挡,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和熄火。临时停机需拉紧手刹,长时间停机则要熄火并将变速杆挂入一档,特别是在坡道上停机要用三角木固定车轮。工作结束或长时间停机时,要选择合适的停机地点,确保地面坚硬平坦且远离塌方危险区域。
《轮胎式机械驾驶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从事轮胎式机械操作的相关人员,涵盖建筑工地、矿山开采、物流运输等行业领域。这些行业的工作人员需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轮胎式机械,以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无论是新入职的员工还是有经验的操作手,都应深入学习此规程内容,确保在各种复杂的工作环境下都能遵循安全规范进行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