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讲解了轨道车在行驶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轨道车司机应熟悉车辆构造、性能,掌握行车及信号规则,并通过考试取得驾驶证。出车前需检查散热器水量、柴油箱油量、发动机润滑油量以及各操纵拉杆、制动拉杆、闸瓦磨耗等情况,确保软管连接器连接良好。发动机启动时,启动电机每次启动时间不得超过5-8秒,两次之间间隔不少于30秒,三次启动不成功时应检查故障。发动机启动后先低速运转,待水温上升到50-60度和气压上升到0.5MPa以上时方可起步。启动前进行制动试验,确认制动系统风压达到规定,缓解时间不大于35秒,制动风压不小于0.5MPa。轨道车不可超载超速运行,非使用操纵端应关闭自动制动阀通向列车管的截断塞门等。每次工作完毕,按保养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并填写记录。
《轨道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适用于轨道车司机及相关维护人员,特别是从事轨道车驾驶、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该规程为上述人员提供了轨道车从出车前检查、发动机启动、行驶过程中的操作规范到工作结束后的保养等一系列详细的操作指南。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技术要求,安全有效地完成轨道车的各项操作,保障轨道车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