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人员操作规程》讲解了GPS监控作为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的重要技术手段,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具体指导。本规程描述了通过GPS监控平台及时发送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安全提示,并根据道路状况、气候变化发送预警信息。规程明确了分段限速设置:普通道路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不超过90公里/小时。同时规定了当车辆行驶中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监控员需通过平台给予警告纠正并记录;车辆不在线或运行异常时,监控员应追查原因并汇报,对于GPS损坏要及时报修监督维修过程。规程还提到,未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的车辆要被及时发现处理,凌晨2点至5点在高速行驶的车辆需提醒驾驶员停车休息。此外,停电或网络中断导致平台不能登录时,监控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做好记录。最后强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要求。
《监控人员操作规程》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行业,特别是拥有客运车辆的企业及其GPS监控中心工作人员。该规程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GPS监控员及涉及车辆动态监管的相关人员提供了详细的操作规范,旨在有效保障客运车辆的安全行驶,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通过遵循本规程,相关从业人员可以更好地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构建完善的车辆动态监管体制,确保旅客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