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讲解了为了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确保病人安全,突泉县人民医院依据卫生部和中国医院协会的相关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该制度首先明确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即在临床诊疗和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随后,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划分为七类:病房诊治问题、不良治疗、意外事件、辅助检查问题、手术相关问题、医患沟通以及其他非上列导致医疗不良后果的事件。此外,制度还详细规定了各类不良事件的接收报告部门,如医疗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药品、器械不良事件上报医务科,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院办公室,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特别是医院的医务科、护理部、总务后勤科和院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该制度旨在帮助医疗机构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机制,提升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