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讲解了煤矿环境中不同用途的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的具体安全标准。该文件依据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六条详细规定了各类钢丝绳在特定条件下的更换标准。根据第四百零五条规定,对于各种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的断丝面积与总断面积的比例达到一定数值时必须更换: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专为升降物料、平衡、防坠器制动及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而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运输以及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则为25%。此外,注释指出井下常用的6股19丝钢丝绳中,若用于提升物料,则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不超过11丝即符合规定。按照第四百零六条,当以钢丝绳标称直径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一定数值时也需更换: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同时,钢丝绳直径磨损量不应超过原直径的10%。
《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开采作业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从事矿井建设和运营的相关人员。它不仅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也为一线操作工人在日常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时提供了具体的参考依据。此规定确保了在不同应用场景下钢丝绳的安全使用,保障了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对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