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讲解了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指挥、指导、协调和督促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制止“三违”,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而制定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手拉手交接班,以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明确了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在调度室建立,并且要求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确保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在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班领导进行交接过程中,要对井下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代,保障信息的准确传递。当班带班领导需要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进行检查或整改,在确认作业场所安全的状态下才能组织生产,从而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内的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它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在带班下井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地履行职责,通过严格执行交接班程序,提高矿井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也为企业创造稳定和谐的生产环境提供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