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结合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的具体要求而制定的管理措施。该制度强调在调度室建立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薄,内容涵盖下井人员班次、姓名、职务、带班时间及地点、发现的问题情况和隐患、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等信息。带班领导需到调度室认真填写记录表,确保记录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事后补填。安监站每天负责查阅带班下井记录,对于未能现场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按规定整改。带班领导下井记录及交接班情况、隐患处理落实情况由矿调度室每月汇总存档。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特别是需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规定的单位。它为煤矿企业的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带班下井活动有据可查,促进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与处理,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此外,该制度也适用于相关监管部门,便于其对煤矿企业的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