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巷管理安全制度》讲解了在矿山工程设计和施工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盲巷的具体措施。该制度指出,若因地质、设计或施工等原因导致盲巷的产生,总工程师需组织事故分析并采取处理措施。对于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的规定,《盲巷管理安全制度》描述了如果因为停电等原因造成临时停风,必须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或安排专人看守,防止人员误入,同时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一定限度且无法即时处理时,需在24小时内完成封闭工作。文件还强调了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浓度,以及按照规定程序排放过量瓦斯的重要性。此外,《盲巷管理安全制度》明确了采区尾巷报废后应及时回撤并封闭的要求,对长度超过6米或存在瓦斯积聚风险的区域要确保通风或予以封闭。为了有效管理盲巷,《盲巷管理安全制度》还提出建立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封闭时间、长度、支护形式等信息,并定期注销不再使用的盲巷。
《盲巷管理安全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地下矿山开采作业的企业和个人,特别是那些可能遇到或产生盲巷情况的施工单位和技术管理人员。它为矿业工作者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以确保在处理盲巷问题时能够遵循严格的安全标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生产环境稳定。这一制度尤其适合于煤炭开采行业,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开采领域,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流程来减少由盲巷引发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