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沟通谈话制度》讲解了为强化煤矿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建立沟通谈话机制来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该制度针对矿井未完成安全生产指标、发生事故或违法违规生产等情况,规定了需要进行沟通谈话的情形,涵盖从一般隐患排查到重大危险源管控的多个方面。文件明确了由矿长领导的谈话小组负责实施谈话,确保各级主管与管理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谈话内容围绕问题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展开,并设定了谈话程序,包括书面通知、说明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形成记录等环节。此外,还规定了对被谈话对象可能采取的处理措施,如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等,强调了对未能履行谈话承诺导致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煤矿企业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沟通谈话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以及各生产辅助单位。该制度特别针对这些单位和个人在面对未完成安全生产年度控制指标、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违法违规生产、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等问题时,需接受上级主管的沟通谈话。它为煤矿行业提供了一套规范化的沟通机制,确保各单位能够及时反思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