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讲解了为深入推进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而制定的依据及适用范围。该办法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明确了其修订的唯一依据。文中描述了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煤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例如证照齐全有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等。对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3个等次,并详细列出了每个等级的具体评分标准,如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分需达到90分以上,且各单项考核评分也需满足特定要求;二级煤矿考核评分80分以上,三级则为70分以上,不同等级对井工煤矿与露天煤矿的不同专业部分考核评分有不同的最低分数限制。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企业。旨在确保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通过标准化建设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这不仅有助于煤矿企业自身的发展,更对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新建、技改(包括重组整合)煤矿虽未直接提及,但也被建议参照执行,以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煤矿行业的整体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