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炸材料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井下爆炸材料库保管员在煤矿作业中的关键职责及其相关的责任追究机制。该制度指出,井下爆炸材料库保管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必须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具体岗位责任包括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技术操作规程。保管员负责爆炸材料的贮存和分类存放,确保库存材料账卡物相符,并做好入库验收工作。每日对炸药、雷管的领用、消耗和退库情况进行记录,确保班清日结月汇总。保管员还需控制库内温度和湿度,保障防火防水防盗措施到位,禁止无证人员进入库区,杜绝违章行为。责任追究部分明确了未能履行上述职责时的责任承担方式,如未按规定执行法规或导致爆炸材料丢失等情况,保管员将负直接责任;对于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可能导致警告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井下爆炸材料库保管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涉及井下爆炸材料管理的所有企业和单位。该文件特别针对从事井下爆炸材料库管理和维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管员、班长及相关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详细了解并严格执行此责任制,以确保自身操作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保障井下作业的安全性。此外,所有与井下爆破作业相关的部门也应参照此文件进行安全管理,确保从材料入库到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都处于严格监管之下,从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