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为确保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水灾防治管理规定。该制度阐述了矿井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强调在雨季来临之前对井上、下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与评估,并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及时整改。文中指出矿井需具备详尽的水文地质资料以及矿区范围内老窑积水资料,针对地下水采取探、防、堵、截、排综合措施。对于地面防治水工作,从修筑堤坝、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到滑坡危险地段的技术措施制定,再到报废钻孔封闭、矿区地面裂缝等特殊情况的应对都有详细说明。关于井下防排水制度,明确规定了水仓设置要求、水泵及排水管配置、泵房安全出口规范、通道防水闸门安装以及水仓淤泥清理频率等内容。此外,《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还涵盖了井下探放水工作的要点,包括专人负责制、遵循先探后掘原则、操作规程编制以及钻孔放水时的安全措施。
《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该制度不仅为煤矿企业的日常生产运营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还为参与矿井建设和维护的各类专业人员如地质勘探员、安全工程师、设备维护人员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通过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矿井应对突发水灾的能力,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减少因水灾引发的财产损失,确保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这一制度也可作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标准,以促进整个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