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规范管理,杜绝乱扔乱放现象而制定的管理规定。该制度要求井下各地点、各单位所使用的备用设备和配件必须存放在各自的库房内,确保设备与配件齐全完好,卫生整洁。具体而言,这些设备和配件应使用木鞋、石块等工具支起支平并摆放整齐,避免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对于在生产过程中损坏的配件和设备,规定必须及时升井,一般情况下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如有特殊情况,可在调度会上决定延长升井期限。此外,对于在生产或运输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需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涉及井下作业的行业领域,特别是那些依赖机电设备进行生产的单位。它主要针对井下备用机电设备和配件的存放、维护及损坏处理进行了详细规定。该制度有助于提高井下机电设备的管理效率,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可用性,同时也能有效减少因设备损坏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安全隐患,对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