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乘罐规定》讲解了井下作业人员在乘坐罐笼时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则和操作流程。该规定强调乘罐人员需在井口警戒线五米外排队等候,保持安静并服从看罐工指挥接受检查。详细阐述了上下罐的顺序为先下后上,不得拥挤,并指出每层罐乘人数应按人均占地0.2平方米计算以避免超员现象。文中还提到罐内仅允许两头点灯且禁止吸烟或乱串,同时提醒乘客注意自身及携带工具不要伸出罐外。进一步说明送罐前看罐工需确保罐门关闭良好,并且在送罐铃声响起后严禁上下罐。针对特殊情况下运送伤员,要求有专人护送并不可单独乘罐。规定中明确禁止人料混运,但在特定条件下如运送保健物资时,允许另一层罐按规定搭载人员。最后强调当卷扬机安全装置失灵、安全卡失效、缺少罐门或罐盖以及单罐运行时禁止载人,同时严禁非看罐工打铃送罐。
《井下乘罐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煤矿、金属矿及其他地下矿山等行业的工作人员。这些行业中的井下工人、管理人员及相关安全监督人员均需要了解并严格执行此规定,以保障井下乘罐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矿山生产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