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讲解了井下火工品的严格管理和具体操作流程,以确保这些重大危险品不被非法利用。该规定指出火工领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领退手续,未使用完的火工当班退库,强调了火工品在使用时需有两人或以上人员共同确认使用量和剩余量,并且要求掘进火工使用人员下班前到值班室填写记录并签字负责。文件提到对于未爆残炮,发现者应及时汇报值班长处理并记录。此外,文件明确禁止弄虚作假、私藏或带出地面等行为,违反者将被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为鼓励监督,提供私藏、私带线索者将获得重奖,并保证其信息保密。最后,值班人员对本班火工使用情况负责,确保记录规范并与领退记录相符。
《井下火工品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井下作业特别是涉及到火工品使用的行业领域,包括煤矿开采、金属矿石开采以及其他非煤矿山开采等行业。适用于这些行业中从事井下火工品领取、使用、保管、退库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旨在确保井下火工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