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掘进队生产副队长在煤矿企业中承担的重要安全职责和任务。该文件详细阐述了生产副队长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各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在队长领导下对本单位生产系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下井带班期间,需要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制止违章行为,杜绝违章指挥现象。协助队长实施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目标管理、奖惩制度等,并严格考核员工。定期组织全队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保证隐患得到及时处理。负责召开班前会与班后会,在事故发生时迅速到场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组织抢救处理,同时向上级报告情况。分管系统发生重大事故时,需赶赴现场协助矿长进行救援工作,防止灾情扩大,尽快恢复生产。此外,强调了生产副队长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以适应行业发展需求,协助做好班组建设工作,提升班组长素质和管理水平。
《掘进队生产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掘进队伍,特别是担任生产副队长这一职务的相关人员。它为这些管理者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责任界定,确保他们能够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该责任制不仅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内部管理,也可作为其他类似工种安全管理工作的参考依据。对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整体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