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进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讲解了掘进工区副区长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该文件强调副区长应协助区队长开展工作,在分工范围内确保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与掘进专业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副区长需按作业规程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与质量控制,处理现场问题并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人员培训情况。文件还规定了副区长在区队长不在岗时承担相应职责,提出改进建议,检查作业规程执行情况,杜绝违章行为。责任追究部分明确了对违规指挥、忽视工人违章、不及时处理事故隐患等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处分、降级、开除以及刑事责任。此外,文件还指出未及时提醒领导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符的情况、决策失误造成伤害或损失、未报告安全隐患影响工程进度以及未能制止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均将受到相应的行政、经济或刑事处罚。
《掘进工区副区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中的掘进工区,特别是从事井下掘进工作的管理层。该文件为掘进工区副区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它不仅适用于大型煤矿企业,也适用于中小型煤矿企业的掘进工区管理层。通过明确岗位职责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助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操作,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煤矿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