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矿环境保护部门在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法令、政策和标准方面的重要职责。该文件详细描述了部门需要制订并完善各项环境保护制度和措施,并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任务。文中阐述了负责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知识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对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文件强调了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实现清洁生产的必要性。同时,《矿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描述了制定“三废”治理、噪声防治等计划措施的要求,并指出需检查这些措施的执行情况。文中还提到了环境监测和科研工作的重要性,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此外,文件提及参加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及单位与地方之间的环境污染纠纷的责任。最后,文件明确了环境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和建档工作的责任。
《矿环境保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矿业企业的环境保护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该文件为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它不仅适用于矿企内部的环保管理人员,也适用于所有参与矿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人员、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通过遵循此责任制,能够确保在矿山开采和加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措施得到有效实施,从而保障生态环境的安全和稳定。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也为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