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讲解了矿井防灭火管理的具体制度与执行措施,旨在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该文件指出,为应对自然发火煤层带来的火灾风险,必须成立由企业法人、矿长及工程师组成的防灭火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防灭火工作。文中定义了井下火灾的多种情况,包括明火、煤炭或其他可燃物温度超标、CO浓度异常升高以及烟雾对采掘工作的影响等,并强调建立地面和井下的消防仓库,保证充足的消防器材储备。对于火灾后的处理,规定要在一周内整理火区卡片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预防方面,文件要求硐室设在进风流中并配备防火设施,防止设备超负荷运行,严格控制电焊、放炮等活动的安全措施,同时对开采自然发火煤层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选择合理的巷道布置和采煤方法、留设隔离煤柱、及时封闭巷道等。此外,还强调了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和维护,以防止煤炭自燃。在处理井下火灾时,文件明确了发现火灾后的报告流程,指定了火灾处理的指挥人员,要求检测气体成分和风流变化,并规定了电气设备着火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和措施》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面临自然发火煤层挑战的矿区。它不仅为矿井管理者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建立有效的防灭火管理体系,也为一线工人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守安全规程,预防火灾的发生。该文件尤其适用于正在规划或已经开展自然发火煤层开采作业的煤矿企业,这些企业在制定生产计划的同时,需要依据此文件编制相应的防灭火工作计划,以保障矿山的安全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