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盲巷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生产和技术部门在设计、部署及现场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严格措施以杜绝或减少盲巷的产生。该制度明确了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并要求掘进工作面的局扇实行“三专”供电,确保其正常运转。制度描述了矿井生产过程中一旦出现盲巷,必须立即向生产部报告,由生产部通知通风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于所有盲巷,必须设置禁止牌和检查牌,并由通风部门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制度还规定要定期检查盲巷密闭和栅栏的质量情况及其附近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确保发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理。进入盲巷检查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按规定执行,保障人员安全。
《矿井盲巷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以及其他涉及矿井开采作业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管理中需要严格按照制度中的规定执行,以避免盲巷的产生,同时对已经存在的盲巷实施有效的管理和监控,确保矿井内的通风条件良好,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这对于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