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监测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瓦斯监测管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包括环境监测系统的建立与人员配备、监测人员的专业培训及资格认证。该制度描述了传感器的安装标准和优先级,明确规定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装备采掘工作面等瓦斯涌出量大的地点,并且详细规定了传感器安设种类、数量、位置等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明确,并经批准后执行。文中强调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地点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必要性,以及开工前使用单位提出安装申请单的重要性。对于瓦斯浓度超标的处理,《矿井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指出一旦超过规定数值,必须立即切断相关电气设备电源,确保综采面具备健全的瓦斯监测系统和断电功能才予验收投产。此外,针对高突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掘进工作面,要求实现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并对装置下井前后的调试、维护、故障处理提出了严格的时间限制和技术要求,确保装置正常运行。制度还明确了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处理方法,规定了监测装置定期检修和外观检查的责任人及其频率,强调了技术资料保存期限和复电工作的安全规范,最后对擅自移动或停用监测装置的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
《矿井瓦斯监测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涉及矿井瓦斯监测管理的部门和岗位。具体适用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矿井环境监测系统的管理人员、监测装置安装与维护的技术人员、监测人员(含队干部)、通风调度值班长、瓦检员、放炮员、采掘班组长、机电维护人员等。该制度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行为准则,有助于提高矿井瓦斯监测管理水平,保障煤矿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