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开拓副矿长在确保井巷生产全过程安全方面所承担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该制度明确了开拓副矿长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在矿长领导下对井巷生产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文件描述了开拓副矿长需定期召开工掘专业会议,在布置、总结、检查工掘工作的同时重视安全工作的安排与落实,并参与生产例会以解决开拓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规定指出要严格按照井巷作业规程组织开拓、掘进工作,未达标准不得施工。此外,还强调了严格组织定期质量检查和验收,不合格工程严禁通过验收,竣工验收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必须返工至达标。文件说明了开拓副矿长负责除矿井总回风巷以外的巷道贯通管理工作以及矿井外委开拓队组的安全管理。同时,文件也提及开拓副矿长需要参加全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并按分管范围负责组织实施。
《开拓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中担任开拓副矿长职位的相关人员。具体而言,对于那些负责井巷开拓、掘进等生产活动并且在安全管理上起着关键领导作用的管理人员尤为重要。这份责任制能够帮助这些人员明确自身在保障生产安全方面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组织安全工作会议、确保作业符合规程标准、执行严格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流程、管理外部委托的开拓团队以及参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等内容,从而确保整个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