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讲解了科长在煤矿安全管理中的具体职责,明确了其作为本科技术组织和管理的第一责任者所承担的全面责任。该文件描述了科长需要积极协助副矿长和总工程师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确保政令畅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文中指出科长要负责组织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同时编制采掘接续计划以确保矿井正常运作。此外,强调了科长需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比工作,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文件还提到科长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应用,开展科研攻关,审批作业规程并监督贯彻情况。要求科长经常深入现场解决问题,掌握生产进度并向领导汇报。科长还需协调内部人员及分口间的工作关系,合理调配人员,召开会议组织职工学习,提升技术水平,参与灾害预防和反风演习,及时上报技术资料报表,建立并整理技术档案,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管理人员,特别是担任科长职务的人员。这些规定为他们在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中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运营。对于希望了解或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人员也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