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定期检修更换制度》讲解了矿灯的维护管理要求和具体实施措施。该制度强调矿灯实行包机负责制,每班上井的矿灯由值班人员检查一次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确保矿灯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规定矿灯必须15天检修一次,同时每隔15天加注一次蒸馏水以保证其正常运作。对于不同工种的人员使用矿灯有不同的更换周期,采队和工程队成员的矿灯使用期限为12个月,辅助人员则为15个月。此外,灯架充电部分需每10天进行一次检查,以保障充电系统的安全可靠。矿灯按考勤计时,达到500次使用后予以报废处理。每次检修项目均应有详细记录,包括时间以及修理人员姓名,以便追溯和责任落实。
《矿灯定期检修更换制度》适用于煤矿等矿业企业中的矿灯使用者及管理人员,包括采队、工程队成员与辅助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此制度有助于确保在井下作业环境中的照明设备安全可靠,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因矿灯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风险,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具体的指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