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讲解了矿井在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的应对措施和操作流程。该规定明确了当发生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严禁解除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闭锁功能进行生产作业,同时应立即通知瓦检员加大瓦斯检查力度并加密断电影响区域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查次数,每隔一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一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立即对超限区域及受威胁区域撤人与设置警戒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监测设备断电排除后需及时恢复运行,组织人员对相关区域的有毒有害气体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在确保正常情况下才能解除警戒。此外,当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时,矿调度接到请示后要对所涉及区域施工人员下达停止作业指令,切断通往涉及区域的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由机电部门监督记录。断电故障排除后,要对安全监控系统的完好状况,尤其是断电功能及断电范围进行确认,以确保无误。整个过程由矿调度全面指挥协调处理,中心站、矿调度室值班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岗位交接班制度,不得脱岗空岗,任何人员不得延迟断电故障处理,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断电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和单位,特别是涉及到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监测和处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这包括但不限于矿井中的安全员、瓦检员、电钳工以及机电部门工作人员等。本规定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了详细的应对瓦斯安全监控设备断电的操作指南,确保在设备断电期间能够有效保障矿井的安全,减少事故风险,维护矿井的正常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