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讲解了为确保矿井安全,从组织架构到具体措施的一系列制度要求。该制度指出矿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并由分管技术的领导制定中长期、年度及应急处理计划并实施。文件强调定期收集调查周边矿井与本矿井的水文地质信息,要求在图纸上明确标注积水情况,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进行动态观测,在异常时作出预报。此外,需要设立专门的台帐记录相关数据并妥善保存,非经领导批准不得外泄。采掘工作要遵循“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组建探水队伍并配备相应设备。雨季前要对防治水工作全面检查,成立“三防”小组并制定实施计划。同时,矿井需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设备,使用后及时补充。制度还规定严禁轻易采动防水煤柱,特殊情况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各类煤矿企业,尤其针对存在水患风险的矿井。无论是大型国有企业还是小型私营煤矿,只要涉及到井下作业就应当严格遵守这些制度。该制度不仅为矿井管理人员提供了具体的管理指导方针,也为一线工作人员明确了操作规范,确保在日常生产和特殊情况下都能有效预防和应对水灾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