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救护队安全职责》讲解了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培训和管理要求。矿山救护队由符合体质条件的生产人员组成,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每年进行演习。该文件明确了救护队在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包括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如实向上级报告。发生重大事故后,救护队需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了解事故情况为救援提供依据。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并携带必要装备。此外,救护队必须备有辖区矿山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等技术资料,定期检查矿区安全状况,协助做好预防工作。发生事故后,还必须做好后勤保障,及时提供人力、设备和器材支持。
《矿山救护队安全职责》适用于矿山企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它主要针对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涉及矿山救护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文件内容为矿山救护队的组建、培训、管理和应急响应提供了明确指导,确保救护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开展,最大限度地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