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全面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爆破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制度明确指出,所有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遵循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落实“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制度强调爆破器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爆破工作由持证上岗的专职爆破工执行。文件还详细说明了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的要求,以及石门揭煤、巷道贯通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措施制定与审批流程。此外,制度规定井下爆破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混用不同品种炸药,并且发爆器需定期校验防爆性能,把手、钥匙等关键部件由爆破工随身携带,防止误操作。制度还提到爆破时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严禁突水预兆情况下的爆破作业,同时要求使用水炮泥和炮泥封堵炮眼,禁止裸露爆破或明炮、糊炮。制度中也涵盖了炸药、电雷管的存放管理,大块煤(矸)和煤仓堵塞的处理方法,以及掘进和采煤工作面的具体爆破要求。文件还规定了爆破前的汇报流程、安全检查、警戒布置等细节,以及爆破后的巡视检查和拒爆、残爆处理方法,最后强调当班剩余爆炸材料的清点与交回。
《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中的井下爆破作业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该制度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爆破工提供了具体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指导,同时也为矿长、安全监察员、班组长等管理人员提供了监督和管理依据。它旨在保障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率,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煤矿企业、地下矿山及其他涉及井下爆破作业的单位,尤其是那些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通过严格执行本制度,能够有效提升井下爆破作业的整体安全水平,确保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