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井下爆破作业的全面安全规范,包括人员资质、设备检查、放炮母线长度要求及“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制度的具体执行流程。该制度强调所有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持证专职爆破工负责,并对入井前的设备检查进行了规定。针对不同类型的巷道,明确指出了放炮母线的最小长度要求,并严禁出现明接头。详细描述了“三人联锁”放炮实施换牌程序,涵盖从爆破工到班组长再到瓦检工之间的协作流程,确保每个步骤都经过严格确认。制度还特别规定了放炮警戒把口的要求,根据不同工作面制定了具体的撤人距离,并对新掘巷道、临时作业地点提出了详细的警戒措施。此外,文件对火工品管理提出“专人、专号、专箱”的严格要求,防止其流入社会,同时对装药前的准备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井下爆破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及其他非煤矿山企业中涉及井下爆破作业的单位。尤其适合从事井下采煤、掘进等工作的企业和部门,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指导。该制度不仅适用于一线爆破作业人员,也适用于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如班组长、瓦斯检查员等。通过遵循此制度,可以有效保障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它也为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