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讲解了井下电气系统接地保护的规范要求,确保矿井及人身安全。该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接地保护细则制定,明确禁止井下供电线路中性点接地,并禁止使用无接地芯线或护套的电缆以及铝导体作为接地材料。对于36伏以上的电气设备,其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等均需构成不间断的接地系统。文件规定了主接地、局部接地及辅助接地母线和连接导线截面积的具体要求,并对总接地网及各局部接地板、接地芯线的接地电阻做了详细限定。此外,针对每个采区变电所、机电峒室、单独供电的高压设备等位置,应设置局部接地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主接地板和局部接地极的检查,每季度至少一次对井下总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摇测,无人值班的变电所则每周至少一次表面检查,以保证接地装置的正常运行。电缆组负责高低压铠装电缆局部接地极的检查维修工作,而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或移动后也必须检查其接地保护情况,在未完善前不得送电。对于损坏接地保护设施的行为将给予经济处罚并作违章登记。
《井下接地保护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井下作业场所,特别是涉及电气设备使用的区域。包括但不限于采区变电所、机电峒室、单独供电的高压和低压设备所在的地点。此制度为井下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提供了重要保障,旨在预防因电气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同时,它也是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一线操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的操作规范,确保所有电气设备接地保护措施到位,从而维持整个矿井的安全稳定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