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在进行瓦斯监测监控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该制度从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开始描述,强调矿井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监控设备,如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并且备用量不少于20%。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方必须实现超限断电功能,其范围需符合规程要求,包括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及电缆敷设等方面都需合规。同时,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有严格的规定,监控分站的安设位置与高度也有具体要求,甲烷传感器的安装方式和位置也受到限制,例如垂直吊挂、距离顶板和侧壁的具体尺寸等。对于因瓦斯超限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至规定值以下才可人工复电。文中还提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的装备情况,指出下井人员按规程佩戴此类仪器,特别是跟班干部、班组长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为确保仪器正常工作,设有专人负责充电、收发和维修,定期调校并建立相关台帐和记录,保证仪器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此外,《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涵盖了监测监控设备的标校内容,规定每月至少调校一次设备,每七天对瓦斯传感器和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器进行调校和测试。在设备投入使用前需经过地面通电运行调试,甲烷传感器的调校项目涉及多个方面,当井下连续运行超过6个月时,要将井下部分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若检修关联电气设备需停止安全监控设备运行时,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审批。针对监测监控中心站的管理,该制度要求中心站24小时连续工作,具备多种功能,主机数量和备用情况明确,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处理故障,及时更换无法处理的设备。矿井应设立通风安全监控机构,配备相应人员,提供整洁有序的工作场所,并编写各类台账记录以备查。最后,监测的瓦斯数据保留期限为一年以上。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中的各类矿井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涉及到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相关人员均需遵循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矿井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等。该制度旨在规范矿井内部的瓦斯监测监控流程,保障矿井生产过程中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瓦斯爆炸等重大事故的发生概率。它为各矿井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矿井能够稳定、高效地运作,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督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