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测风管理制度》讲解了矿井内通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该制度规定测风员需每月按照上、中、下三旬对矿井主平硐采掘工作面,回风巷、主回风平硐及所有用风地点进行测风操作,每次测风次数不少于3次,且误差控制在5以内,并将结果依据计算公式填写在井下测风站的牌板或瓦检牌上,包含风量、测风人员以及测风时间等信息。制度强调测风人员必须诚信作业,不得弄虚作假。对于巷道贯通或通风系统调整的情况,需要即时进行风量测定并记录。测风过程中的工具携带也作出明确规定,如中微速风表、秒表、卷关等,并要求至少2人同时进行。此外,在测风时,测风点前后20米范围内禁止有人或矿车通过,以确保测量准确性。测风地点应选择在巷道畅通无杂物、无障碍物的位置。当发现系统风量出现异常变化时,必须向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汇报。
《矿井测风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特别是从事矿井通风工作的专业人员。它为矿井测风工作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确保测风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矿井内部空气流通状况良好,提高矿井作业的安全性。这一制度同样适用于其他涉及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只要这些企业存在类似的通风需求和安全管理要求,都可以参照执行。